公告公示信息
罗岭镇岱赛湖水面租赁经营权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年05月06日10:00时,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举行拍卖会,依法公开拍卖罗岭镇岱赛湖水面租赁经营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按标的现状拍卖)
标 的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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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面
面 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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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
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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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参考价
(年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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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 买
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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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 约
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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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岭镇岱赛湖水面
租赁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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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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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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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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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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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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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参与竞买者须为在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营业执照所涵盖的经营范围中,必须明确包含淡水鱼类养殖、水产养殖技术开发等相关业务范畴,以此确保其具备开展相关经营活动的合法资质与专业能力。
(二)应具备稳健的财务状况,具备充足的资金实力以履行租赁经营期间的各项费用支付义务,包含但不限于租金、经营成本等。本次项目仅接受独立竞买,不接纳联合体参与竞价,避免因联合体内部复杂关系引发潜在风险与纠纷。
(三)需拥有五年以上承包经营或管理2500亩以上水面的水产养殖经营管理经验,要求竞买人提供过往业绩证明,如合同文件、经营报告等,以充分展示其在大规模水面经营管理方面的实操经验与专业能力,保障岱赛湖水面后续运营的稳定性与高效性。
(四)若竞买人因自身原因,未达上述资格条件仍参与竞买,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及相关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竞拍无效、赔偿委托人损失等。
三、踏勘时间、地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4月30日17:00时止,竞买人需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进行现场踏勘。在踏勘过程中,竞买人可实地考察水面现状、周边环境、基础设施等情况。需注意,但凡参与竞拍者,均视作已完成实地踏勘,并对标的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后续不得再以未踏勘或对现状不了解为由提出任何异议或主张 。
四、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自公告日至2025年04月30日17:00时止(以实际到账为准)。
竞买保证金户名: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银行龙山路支行 ; 账 号:******5803
履约保证金户名:******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安庆分行人民路支行 ; 账 号:************448
五、报名方法
******银行基本账户以网银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30日17:00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 登记手续办理:缴纳保证金后,竞买人需持缴款单据及有效证件,于截止时间前至我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和办理竞买登记。办理时需缴纳400元工本费,完成缴费后方可领取拍卖会文件及网络电子竞价账号。
3. 保证金退还
未竞得者:若竞买未成功且无违规行为,其缴纳的保证金将于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缴款渠道如数无息退还。
竞得者:竞得人的保证金在委托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经营合同,并完成标的交接手续后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如数无息退还。
六、特别提示
(一)本次岱赛湖水面租赁经营权委托拍卖项目,委托人旨在通过公开透明的市场化运作机制,激活搁置的岱赛湖游钓项目区域水面资产潜能,将搁置项目水域资源转化为具备持续创收能力的优质资产,实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本公告所列岱赛湖水面面积仅作参考数据。为确保竞拍决策审慎、科学,竞买人务必在参与竞拍前,通过实地勘察、文件研读等方式,全面、深入了解拍卖标的实际情况,精准确认标的范围与面积,并充分知悉各项竞拍要求。建议竞买人就存疑事项向拍卖人或委托人进行详尽咨询。因竞买人自身对标的信息掌握不全、理解偏差所引发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本次委托拍卖的岱赛湖水面租赁经营权,水面租赁经营期为一年,水面用途为水产养殖,不得改变水面现状及用途,不得养殖影响污染环境、水体的项目品种;水产养殖必须符合农业水产养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环保要求,如有违反,造成后果,责任自负,与委托人无关。
(三)本次委托拍卖的岱赛湖水面租赁经营权,因岱赛湖游钓项目搁置的影响,原承包人未能在经营期内开展清湖捕捞作业,致使湖底留存鱼类需妥善处置。为切实保障原承包人与新竞得人的合法权益,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原则,竞买人须在办理竞拍登记手续前,主动与原承包人就湖底留鱼处置事项进行充分协商,达成书面一致意见,确保双方权益不受损害,避免后续纠纷。
(四)本次拍卖采用增价式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原承包人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租金支付实行“先付款后经营”原则。竞拍成功后,竞得人须在拍卖会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将全额年租金一次性汇入委托人指定账户。为降低国有资产闲置造成的损失,竞得人需同时承担闲置水面一个月的租金(金额为人民币捌万壹仟叁佰元整),上述款项均不得逾期支付。
(五)本次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竞得人需与委托人共同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针对原承包人投资建设的三项固定资产(即经镇政府确认的黄梅村道路、捕鱼码头、拦水坝及姥山道路建设项目)开展净值评估工作。《资产评估报告》出具后的三日内,竞得人须依据评估结果,将对应净值款项一次性支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委托人在确认款项到账后的三日内,完成拍卖标的交付手续。待租赁合同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委托人将按照三项固定资产6%的年折旧率进行核算,从竞得人前期支付的净值款项中扣除折旧金额,剩余款项将在核算完毕后,以无息形式全额退还给竞得人。
(六)本次拍卖成交后,租赁经营水面的交付日、承租日及其它未尽事宜以竞得人与委托人实际签订的《罗岭镇岱赛湖水面租赁经营合同》约定为准。
(七)合同履行期间,竞得人严禁在租赁水面区域内建设永久性建筑。若因生产经营确需搭建临时性建筑或设施,竞得人须提前向委托人提交书面申请,待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合同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应自行拆除全部临时建筑及设施;逾期未拆除的,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相关权益,临时建筑及设施将无偿归委托人所有,委托人无需承担任何补偿或赔偿责任。
(八)在合同存续期间,竞得人须严格遵循"谁使用谁承担"原则,独立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费用,以及水、电、道路、水坝、沟渠等基础设施搭建、改造所需的全部成本。同时,竞得人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安全负责,涵盖设施设备、临时建筑等管理范畴。因租赁经营活动导致的任何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后果,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
(九)合同有效期内,竞得人不得擅自将承租的水面进行转租、分租或出借。若发现上述违约行为,委托人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立即收回水面租赁经营权。无论合同到期终止或提前解除,竞得人均须无条件、无异议地向委托人移交租赁水面,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交付。
(十)在租赁经营期内,无论租赁经营水面区域遭遇洪涝、干旱等任何自然灾害,委托人对竞得人已缴纳的年租金均不予退还,亦不提供租金减免。同时,租赁经营期间,因该水面经营产生的一切矛盾纠纷、违规违法行为,均由竞得人负责妥善处理,并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一切后果。
(十一)在合同履行期内,若因政府政策调整,需对租赁水面所在区域实施项目改造、升级,或遇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等情形,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退还租赁经营的水面。届时,委托人将按剩余租期核算并退还已缴纳的租金(无息),除此之外,委托人与政府均无需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责任。
(十二)项目交易信息发布的法定媒介为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其他媒体仅起转载用途,如有公告、更正和补遗等信息内容不一,以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布的信息为准,项目交易全面信息请从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获取。
(十三)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向本公司支付拍卖服务费(佣金)。具体支付标准、方式及期限等相关事宜,将根据法律法规及拍卖文件约定执行。竞得人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费用结算,逾期未支付的,本公司有权依据相关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十四)除上述已明确事项外,其他未详尽说明的相关事宜,均以拍卖会文件中《竞拍须知》以及《罗岭镇岱赛湖水面租赁经营合同》的具体规定和条款为准。请各位竞买人在参与竞拍前,仔细研读相关文件内容,充分了解并认可其中的各项要求与约定。如有疑问,可及时向相关方咨询。
七、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四照园街8-9号楼101室
联系电话:****** ******
易拍得(安徽)******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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