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城至西永片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曾家场沟河生态修复项目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学城至西永片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曾家场沟河生态修复项目已由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以 渝高新改投〔2024〕118号文、渝高新改投〔2024〕119号文、渝高新改投〔2024〕28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高新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专项资金、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高新区白市驿至含谷片区、大学城至西永片区、曾家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1、西部(重庆)科学城白市驿至含谷片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d300-d600排水管网约11.4千米,d800-d1400排水管网约2.1千米,d1500-d2200 排水管网约0.98千米;另外改造检查井约402座,改造雨水口约 589 套,加装智能化感知设备约45 套。
2、******大学城至西永片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d300-d600排水管网约3.80千米,d800-d1400排水管网约3.52千米,d1600-d2400 排水管网约1.03千米;另外改造检查井219座,改造雨水口 171 套,加装智能化感知设备30 套,加设1座一体化排涝泵站。
3、曾家场沟河生态修复项目: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构建河道缓冲区约4km,实施生态缓冲带工程约20万㎡;生态护岸工程约6km;河流湿地工程约0.6万㎡;生态净化塘工程约0.24万㎡。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89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批复,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施工图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所有的二次深化设计等全部内容、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配合变更等设计工作;施工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专家评审组织及配合服务、后期服务以及业主要求的其他配合工作(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及业主要求提交;负责办理相关的各项审批手续等),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
(2)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招标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的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控制要求,完成资料归档移交等工作。
(3)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负责办理各项目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以上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
(1)西部(重庆)科学城白市驿至含谷片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总工期6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90日历天(下发设计任务书后起计算);施工工期:540日历天(合同工期开始时间为监理单位下发的开工令,合同工期截止时间为竣完工验收合格时间)。
(2)******大学城至西永片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总工期6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90日历天(下发设计任务书后起计算);施工工期:540日历天(合同工期开始时间为监理单位下发的开工令,合同工期截止时间为竣完工验收合格时间)。
(3)曾家场沟河生态修复项目:总工期6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90日历天(下发设计任务书后起计算);施工工期:600日历天(合同工期开始时间为监理单位下发的开工令,合同工期截止时间为竣完工验收合格时间)。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各联合体单位均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联合体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联合体牵头人;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5家(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由联合体自行确认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若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内容的单位大于1家,则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水利设计相关的人员等证明材料由负责水利工程设计的单位提供,市政设计相关的业绩、人员等证明材料由负责市政工程设计的单位提供;若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内容的单位大于1家,则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和人员,施工相关的业绩等证明材料则由任一施工单位提供即可。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如有)、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07-07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5-07-09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7-28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
地址: |
高新区含谷镇高龙大道(延长段)377号9栋3层 |
联系人: |
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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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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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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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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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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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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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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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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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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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