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学校教室灯光改造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7-15 09:30:00,更正为:2025-07-17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07-15 09:30:00,更正为:2025-07-17 09:30:00。
原询价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3.2商务要求中的序号“6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中:“1.质保期:5年。质保期内,中标人提供上门保修服务(提供承诺函);接到用户电话或其他形式的报修服务要求30分钟内做出响应,2小时内排除全部故障。若在2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将在12小时(含确定故障时间)内提供与原商品相同或经用户认可的同档次备用产品。若需对坏件更换或送修,应先将备件安装到用户使用现场,待坏件维修好后再换回备件。免收任何费用(如部件费、人工费等)。2.质保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在连续二次维修后仍无法正常使用,中标人必须接受采购方退货或更换同品牌、同型号、同质量的新设备,或无偿更换经用户认可的优于原设备的新设备。3.质保期内,中标人每半年内对******学校每年委托一次且具有检测资质检测机构抽检10%的教室进行检测,检测内容包括:普通教室平均照度(≥400lx)、统一眩光值UGR(≤16)、显色指数Ra(≥90)、均匀度(≥0.75),黑板(书写板)平均照度≥(500lx)、显色指数Ra(≥90)、均匀度(≥0.8),功率密度(≤9W/㎡)等指标。抽检情况须书面告知采购人。质保期内抽检不合格,须进行全面检测和整改。质保期内的检测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4.质保期外,中标人应提供有偿上门维修维护,采购人支付服务费用及更换货物费用(包括零部件)按当年成本价结算。其他要求(1)中标人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及招投标文件规定标准,采购方可拒收;中标人不能按时交货,采购人有权拒收或者终止履行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现更正为:“1.质保期:5年。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提供上门保修服务(提供承诺函);接到用户电话或其他形式的报修服务要求30分钟内做出响应,2小时内排除全部故障。若在2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将在12小时(含确定故障时间)内提供与原商品相同或经用户认可的同档次备用产品。若需对坏件更换或送修,应先将备件安装到用户使用现场,待坏件维修好后再换回备件。免收任何费用(如部件费、人工费等)。2.质保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在连续二次维修后仍无法正常使用,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方退货或更换同品牌、同型号、同质量的新设备,或无偿更换经用户认可的优于原设备的新设备。3.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每半年内对设备******学校每年委托一次且具有检测资质检测机构抽检10%的教室进行检测,抽检情况须书面告知采购人。质保期内抽检不合格,须进行全面检测和整改。质保期内的检测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5.质保期外,成交供应商应提供有偿上门维修维护,采购人支付服务费用及更换货物费用(包括零部件)按当年成本价结算。其他要求:(1)成交供应商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及询价通知书和询价申请文件规定标准,采购方可拒收;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时交货,采购人有权拒收或者终止履行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地址:******街道青杠街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站前大道东段163号3幢5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