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桥街德安社区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补充公告
致各投标人:
市桥街德安社区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媒体发布,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部分附件作如下修改:
1、修改《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须知的一、投标须知前附表的第20项
原文:
20 | 29.1 | 履约担保 | 方式一: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 …… |
现文:
20 | 29.1 | 履约担保 | 方式一: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5%。 …… |
2、修改《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须知的一、投标须知前附表的第37项
原文:
37 | 45 | 投标人经济标评审和得分汇总 | …… |
现文:
37 | 45 | 投标人经济标评审和得分汇总 | …… 2、确定投标人的经济标得分:当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1分,扣至0分为止。 |
3、修改《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须知的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第45.3条:
原文:45.3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0.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0.1分,扣至0分为止,
现文:45.3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1分,扣至0分为止。
4、修改《招标文件》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的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详见附件1。
5、修改《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附件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详见附件2。
6、修改《施工合同》,详见该补充公告重新发布的附件《施工合同-市桥街德安社区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修改)7.15》。
7、本项目重新打包电子招标文件,详见该补充公告重新发布的附件。
8、本项目重新开放收集答疑环节,各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答疑专区进行提问。
9、************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日程按排为准)。
******办事处
日期:2025年7月16日
附件1: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70分) | 技术负责人 | 15 | (1)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5分。 (2)具有10年(或以上)工作经验的,得10分;具有5年(含)-10年(不含)工作经验的,得5分;具有5年(不含)以下工作经验的,得2.5分。 注: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图(职称证书以地市级或以上人社或人事部门核发为准,若非人社或人事部门核发的职称证书,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地市级或以上人社或人事部门委托核发机构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证明文件或其他可由该机构核发的政策文件依据,或在人社或人事部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登记的信息记录网页截图,否则,对该职称证书不予认可。)、毕业证书扫描件(工作经验本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及投标起始时间前近一个月(2025年6月份)本单位的社保证明资料(必须包含基本养老保险缴纳,退休返聘人员不计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安全负责人 | 15 | (1)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5分;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得2.5分。 (2)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类),得5分。 (3)担任项目管理机构相关负责人身份(包括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或造价负责人等)完成过合格的工程项目业绩的,每个得2.5分,累计最高得5分。 注: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图(职称证书以地市级或以上人社或人事部门核发为准,若非人社或人事部门核发的职称证书,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地市级或以上人社或人事部门委托核发机构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证明文件或其他可由该机构核发的政策文件依据,或在人社或人事部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登记的信息记录网页截图,否则,对该职称证书不予认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扫描件,业绩相关证明(含中标通知书(如为免招标项目无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相应的免招标证明文件)扫描件、施工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及投标起始时间前近一个月(2025年6月份)本单位的社保证明资料(必须包含基本养老保险缴纳,退休返聘人员不计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
质量负责人 | 15 | (1)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5分;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得2.5分 (2)具有土建质量员岗位证书的,得5分; (3)担任项目管理机构相关负责人身份(包括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或造价负责人等)完成过合格的工程项目业绩的,每个得2.5分,累计最高得5分。 注: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图(职称证书以地市级或以上人社或人事部门核发为准,若非人社或人事部门核发的职称证书,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地市级或以上人社或人事部门委托核发机构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证明文件或其他可由该机构核发的政策文件依据,或在人社或人事部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登记的信息记录网页截图,否则,对该职称证书不予认可。)、岗位证书扫描件(同时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截图)、业绩相关证明(含中标通知书(如为免招标项目无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相应的免招标证明文件)扫描件、施工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及投标起始时间前近一个月(2025年6月份)本单位的社保证明资料(必须包含基本养老保险缴纳,退休返聘人员不计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
造价负责人 | 15 | (1)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10分;具有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5分;此项最高得10分。 (2)担任项目管理机构相关负责人身份(包括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或造价负责人等)完成过合格的工程项目业绩的,每个得2.5分,累计最高得5分。 注:须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业绩相关证明(含中标通知书(如为免招标项目无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相应的免招标证明文件)扫描件、施工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及投标起始时间前近一个月(2025年6月份)本单位的社保证明资料(必须包含基本养老保险缴纳,退休返聘人员不计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
其他人员 | 10 | 除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外,其中: 1、配置给水排水施工专业技术人员1名:具备给水排水施工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得5分;具备给水排水施工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得2.5分;此项最高得5分。 2、配置建筑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1名:具备建筑工程造价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5分;具备建筑工程造价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5分;此项最高得5分。 注: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图(职称证书以地市级或以上人社或人事部门核发为准,若非人社或人事部门核发的职称证书,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地市级或以上人社或人事部门委托核发机构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证明文件或其他可由该机构核发的政策文件依据,或在人社或人事部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登记的信息记录网页截图,否则,对该职称证书不予认可。)或资格证书扫描件及投标起始时间前近一个月(2025年6月份)本单位的社保证明资料(必须包含基本养老保险缴纳,退休返聘人员不计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 | |
企业资信 (30分) | 企业业绩 | 6 |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建筑工程类业绩的,每项得3分,累计最高得6分。 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为免招标项目无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相应的免招标证明文件)扫描件、施工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验收报告扫描件,时间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企业获奖 | 9 |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承建的工程类项目获奖情况: (1)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每个得9分; (2)获得过省级奖项的,每个得6分; (3)获得过市级奖项的,每个得3分; 累计最高得9分。 注:同一项目获奖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得分,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原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省市级工程奖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省市工程优质(优秀)工程奖、省市政优良样板工程、省市建设工程结构优质奖、省市工程质量奖、省建设工程金匠奖;(不包含安全文明奖项及QC类奖项,参建获奖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
研发能力 | 9 |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参与编制过国家标准的,每个得9分;参与编制过行业标准的,每个得6分,参与编制过地方标准的,每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9分。 注:投标人参与编制的上述行业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不含团体标准),需是建筑业类相关行业,非建筑业类相关行业的不参与计分。须提供相关标准文件关键页扫描件及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截图,需清晰显示标准名称、编号及所属行业分类,日期以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之日为准。 | |
第三方评价 | 6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满足上述任意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告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附件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37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2、 招标人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及37号文的规定列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中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清单项,具体详见第5点“打√”标识。
(1) 投标单位同意建设单位在清单中标识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2) 投标单位对清单中认为需要补充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3) 投标单位不同意建设单位在清单中标识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在备注栏填上相关说明。
3、 投标单位应当在投标时根据招标人提供的下述第5点清单,在投标施工组织中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4、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中标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 建设单位 | 投标单位 | 备注 |
一、基坑支护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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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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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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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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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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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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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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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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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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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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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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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脚手架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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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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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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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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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高处作业吊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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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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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异型脚手架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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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拆除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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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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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暗挖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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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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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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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下作业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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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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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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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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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基坑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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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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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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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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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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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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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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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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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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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脚手架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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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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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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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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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拆除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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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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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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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暗挖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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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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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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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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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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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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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水下作业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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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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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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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盖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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