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镇西庙桥村公共配套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新安镇西庙桥村公共配套设施项目已由******改革局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2312-330521-04-01-550659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德清县新安镇西庙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德清县新安镇西庙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安镇西庙桥村公共配套设施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4700万元, 工程概算约/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4100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利用存量土地19.27亩,新增建筑面积约16414.88㎡,项目主要用于西庙桥中心村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建设地点:德清县新安镇西庙桥村。
2.2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新安镇西庙桥村公共配套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上述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管理、验收及保修服务,以及在施工图设计中应考虑但实际未考虑且直接影响使用功能及结构安全的细部工程,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安装、室外景观、绿化、市政工程,本次招标估算价约4194.3741万元(其中建安工************有限公司完成。其中,?建筑面积 16414.88㎡。本次招标控制价 /万元。
2.3计划工期: 总工期270日历天 。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性标准,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版)》;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施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2、本项目不接受单资质联合体,即不同资质的工作内容必须由对应的各联合体成员分别承担。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如联合体投标,业绩由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之一)提供,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时间为准,即其中一个竣工验收资料的时间符合要求即可)。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注:该项规定中的项目负责人只针对以建造师执业资格做为项目负责人的情况)
3.11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的相关要求。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至少2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 载方式发放在湖州市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湖州市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81/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
CA锁办理: ******/tcloud/common.xhtml?projId=33 咨询电话:******98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31日9时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湖州市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其他:远程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质疑、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5.2投标文件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湖州市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 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其他材料递交:投标人应在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现场递交,地址:德清县永安街 169 号二楼开标室(204)。
逾期上传或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只允许各投标人委派一名代表参与现场投标活动,在完成必要开标程序后立即离场,询标采用电话方式通知,投标人应保持通讯畅通。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7.行政监督部门
******建设局
******街道永安街118号
邮政编码:313200
电 话:******
******建设局
******街道永安街118号
邮政编码:313200
电 话:******
8.联系方式
地 址:德清县西庙桥村
联 系 人:嵇先生
电话:
邮箱:
******有限公司
******街道宇恒财富国际13楼A座
联系人:傅娟(项目负责人)、范成
电话:******
邮箱:******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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