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采购局机关办公楼窗帘的呈报件》精神,局机关办公楼窗帘项目,现拟通过比价遴选采购,确定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货物。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局机关办公楼窗帘项目;
2、项目地点: 武夷山市岩福路166#;
******管理局窗帘采购清单)
******管理局窗帘采购清单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全部样品须于开标前送达到开标地点,不符合或不齐全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将作为本次评审依据,未提供样品不予参加比价;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的样品进行封存并作为验收样本,若供货时的实物与样品不符,采购人可要求退货,且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将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未中标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在采购结果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样品退回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回手续的,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样品,采购人将自行处理未退回的样品,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工期要求:15个工作日;
6、最高控制价:9812元(包括设计费、材料费、人工费、包装、运输费、安装费、验收费、保险、税费等为完成本项目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7、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8、付款方式:经双方验收合格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款。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本采购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 2025年 7月 10 日至2025年7 月 ******管理局办公楼309室(地址:武夷山市岩福路166号)登记和领取采购文件,或在微信、电子邮箱报名和领取比价文件。
四、采购办法
本采购项目按总报价的最低价确定成交供应商;但高于本项目最高控制价(9812元)的按无效比价文件处理,若出现相同的最低报价按抓阄的形式确定;
五、供应商文件递交
1.参加本项目比选的供应商:请派代表于 2025年7月15日9时前,将密封完整的比价文******管理局办公楼309室(地址:武夷山市岩福路166号)。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及加盖公章的采购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确定供应商的时间、地点
******管理局有关人员在五层会议室对供应商递交的比价文件是否符合采购公告要求(工期、报价)进行评审:若不符合要求的按无效比价文件处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2家)按本项目采购办法确定供应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管理局网站(******)发布。
八、联系方式
******管理局
地 址:武夷山市岩福路166号 邮编: 354300
电 话: 0599-****** 联 系 人: 叶先生
******管理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
2025年7月9日